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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师生参加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

作者:管理员03学工 发布时间:2016-11-15 阅读量:


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于20161112日在华中农业大学召开。参加此次年会的有来自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江汉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武汉海事法院等单位的学者、教师和学生。

开幕式上,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党委书记彭彬致欢迎辞;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高利红教授做研究会2016年工作报告,与会领导向获得本次年会论文一、二、三等奖的作者颁奖。上午的主题报告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杜群教授主持,武汉大学李启家教授做了《论环境法的时代性》的学术报告;湖北经济学院邱秋教授做《当前长江流域立法的难点问题》的报告;华中农业大学熊晓青讲师做《农村环境保护困境的立法应对》的报告,武汉海事法院侯振坤做《海洋水环境污染案件审判实务问题探讨》。华中师范大学王清军教授、华中科技大学王干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陈虹副教授对以上报告进行了点评。下午两个单元的学术报告分别由江汉大学赵立新教授、华中农业大学刘旭霞教授主持。报告人有:湖北经济学院郑雅方讲师,题目是《大数据时代我国环境守法保障体系的创新与完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谈珊博士,题目是《中国法规环评的路径之思》;武汉大学车东晟,题目是《环境保护视角的农村土地资源使用物权化研究》;武汉大学王镥权,题目是《环境保护第三方监督权利之辩-以“贵阳模式”为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李培培,题目是《我国“按日计罚”的法律障碍及突破》。对以上报告,华中农业大学汪再祥副教授、邹鲲律师、中南民族大学廖华教授、华中农业大学裴敬伟讲师进行了点评。闭幕式由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余耀军主持,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黄德林教授致闭幕词。

我院黄德林教授带领2位研究生、1位本科生参加了本次年会。我校是本次年会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之一,董曼同学的论文《矿区居民在矿产资源开发中参与利益共享的法律制度研究》获得本次年会论文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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